冀衡安委〔2023〕6号
签发人:张俊亚
关于迅速解决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现存问题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针对当前各公司安全信息化系统运行现状,按照9月份集团办公会领导的工作安排,集团安委办立即组织各公司安全部门、网信部门管理人员召开专题分析研讨会议并反复进行上下沟通梳理分析,现将平台系统最终存在的问题汇总结果(见附件)发送给你们。
现要求将原发合同内问题、后期使用问题和新增需求共三类问题立即与苏州同企公司沟通,制定出具体解决方案。涉及到各公司间需要互相协商解决的问题一并制定出整改方案。9月30日前各公司将双方沟通后制定的整改时间进度表,责任人、具体解决措施报集团安委办。
附件:集团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问题最终结果(略)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 原发问题 新增需求 整改
报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抄送:各公司总经理、安全副总、安全部门、网信部门 集团企管处
河北冀衡集团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印发
冀衡安委〔2023〕5号
签发人:张俊亚
关于做好汛期排涝工作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当前进入汛期,威武大街与冀衡路排水不畅将导致雨水倒灌至各公司厂区,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安全生产,按照集团领导的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汛期各公司要有专人负责防汛排水工作,并且24小时在岗,及时将厂内积水情况拍照发至集团防汛群。
2.雨天,公司防汛负责人要及时联系园区防汛负责人及园区排涝阀门管理负责人,确保威武大街与冀衡路排水阀门处于完全开启状态。
3.防汛物资要配备齐全,防汛设备保证完好备用,厂内雨水管网要保持通畅完好,各级领导要增加检查频次。
各公司要确保汛期排水畅通,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加强巡检,及时与各防汛负责人沟通,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附表:园区及集团各公司防汛负责人信息(略)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防汛排涝 通知
报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抄送:各公司总经理、安全副总、安全部门 集团企管处
河北冀衡集团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印发
冀衡安委〔2023〕4号
签发人:张俊亚
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当前进入高温酷暑时节,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有关规定和防范措施,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全体员工身体健康和企业安全稳定生产,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根据市级以上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调整作业时间、作业内容,最高气温达到40℃(含)以上时,停止安排室外作业。
2.为全体员工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藿香正气、淡盐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所必需的药品及饮料,特别要保障一线高温岗位作业、露天作业职工的通风或降温措施到位,如员工出现中暑症状,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并立即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严重者及时送医,避免引发脱水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每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集团安监处、集团工会将对各公司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严格落实考核。
各公司要确保暑期员工的人身安全,各级领导要加强巡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做好安全度夏工作。
集团安监处 集团工会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防暑降温 通知
报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抄送:各公司总经理、安全副总、安全部门 集团企管处、工会
河北冀衡集团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印发
冀衡安委〔2023〕2号
签发人:张俊亚
关于推进落实集团《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为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集团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制定了集团《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并经集团安委会同意下发,要求各公司认真落实执行并完善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度。将各级政府部门及集团有关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办法和奖励标准列入新上岗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的必修课,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
附件:
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一、隐患举报奖励
集团全体员工对集团内生产安全隐患享有举报的权利,可直接举报至集团公司,对举报存在下列情形经核查属实的,则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一)举报并查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奖励500~1000元:
1.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供应商。
2.化工装置开停车未制定周密开停车方案及落实安全措施的。
3.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擅自停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
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5.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
6.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上岗作业。
7.管理人员指挥员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等违章指挥行为,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或造成安全设施失效等违章作业行为。
8.外来人员未有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9.交接班时未进行安全确认和安全交底。
10.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等。
(二)举报并查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奖励1000~2000元:
1.将生产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或未正常投入使用。
3.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或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4.在易燃易爆区域违规开展动火作业的。
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6.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7.其他情形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二、事故举报奖励
集团全体干部、员工对集团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享有举报的权利,如果所发生的事故已超过正常上报时限且举报属实,则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员2000~3000元奖励。
三、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集团安委办在15日内对举报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奖励条件以及奖励金额予以认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通知举报人在45日内持身份证件领取奖金。集团对各举报人员负责保密。
四、同一项隐患问题或事故只对首个举报人奖励,有多个举报人同时举报的,则奖励总额不得超过以上规定的标准。
五、举报电话:集团董事长:2633188、邮箱xxxqiusheng@sina.com;集团总经理:2633168、邮箱wwwpingsheng@vip.sina.com;集团副总经理:2633055、邮箱zhang7956816@163.com;集团安监处:2633111、邮箱jihenganquan@163.com。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推进 安全 举报 奖励
报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抄送:各公司总经理、安全副总、安全部门 集团企管处
河北冀衡集团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印发
冀衡安委〔2023〕1号
签发人:张俊亚
关于按照省厅大起底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结合省厅安全专家在我集团各分、子公司的大起底督导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按照集团领导的工作安排,各公司要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及时获取、及时梳理、及时学习。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排查公司现有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要求不明确的对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及时变更、及时完善。
2.三月上旬集团组织对车间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考试,相关人员要抓紧时间学习。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卸时车辆的起停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确保装卸安全。
4.各公司立即安排大起底督查类比检查,举一反三。3月3日(本周五)将检查结果上报集团。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大起底 省督查 完善工作
报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抄送:各公司总经理、安全副总、安全部门 集团企管处
河北冀衡集团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