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交接班规定
安全管理—05号
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明确班组间的权力和义务,确保集团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生产活动的交接班过程。
第二条 内容
(一)调度组织好交接班工作,班前进行点名及生产工作安排,班后做好本班各安全生产操作指标设备运行等情况总结,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全程视频、音频录像,录像最少保存30天。
(二)班组长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培训及工作,做好生产相关工作安排。
(三)交班人员严格按照车间制定的交接班内容进行交接,做到十交六不交。
1.十交:
(1)本班生产情况;
(2)生产工艺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3)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4)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情况;
(5)仪器、仪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6)岗位记录填写情况;
(7)岗位包干区及设备卫生;
(8)跑、冒、滴、漏及机械运转情况;
(9)安全生产情况;
(10)公司及车间临时性文件、通知等。
2.六不交:
(1)工艺不符合条件不交;
(2)设备保养不好不交;
(3)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交;
(4)工具不全不交;
(5)记录不齐全不整洁不交;
(6)设备及卫生不清洁不交。
(四)接班人员到岗后,认真听取交班人员对生产情况的介绍并对生产情况、设备运行、阀门开关,仪表使用,水、电、冷、气是否正常,各控制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是否与交接记录相符。要做到五不接:
1.交班项目交待不清不接。
2.存在不安全生产因素不接。
3.事故原因不清,处理不完不接。
4.设备运转异常不接。
5.工具不全、设备、现场不清不接。
(五)交接班须在公司规定的交接时间内进行,必须在现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无缝交接,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
(六)交班人对当班岗位生产装置运行中所发生的设备、工艺参数及报警设施等异常情况在交接班记录台帐上全部做好登记记录,并把当班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情况向接班人进行安全交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
(七)交接班时如双方之一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班组长进行协商解决,若仍无法解决,应上报调度、车间主任协调解决。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者负责。
(八)交接双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纸质版交接或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交接并签字确认。班组人员休班时,由指定人员进行交接并签字,不得在签字项空缺。
(九)接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情绪不稳定或精神萎靡不振上岗;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酒后上岗、情绪不稳定、精神萎靡不振,严禁交班,并告知双方班组长。
(十)确定负责本公司交接班制度落实执行的检查部门及人员,并不定期通过岗位监控、交接班记录对岗位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出现提前离岗,私自代替他人交接班等违章行为。每周抽查两次班组交接情况,并做好抽查记录放在点名室。
第三条 考核
(一)调度未按照本制度组织好交接班工作的,每发现一次考核当班调度200~500元。
(二)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交接班制度落实执行的部门未对岗位交接工作进行定期抽查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该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员100~200元。
(三)交接班人员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交接班工作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