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编号:hbgl-03
集团环境保护电子文件
集团公司无泄漏清洁文明绿色工厂创建评比考核办法
环保管理—03号
为了保障集团各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运行,杜绝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使企业生产管理上一个新台阶,各公司要实施“清洁文明”生产,积极创建“无泄漏清洁文明绿色工厂”,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由集团生产办、环保处协同负责,特制定集团“无泄漏清洁文明绿色工厂”评选和考核办法如下:
第一章 实施办法
第一条 创建“无泄漏清洁文明绿色工厂”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3分,环保三废及噪声40分,生产设备设施40分,环境文明卫生17分。
(一)生产设备设施部分由集团生产办负责检查落实。
(二)其他项由集团环保处负责检查落实。
第二条 集团生产办、环保处每月分别对各公司进行一次检查,生产办将其负责部分的检查结果汇总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每月27日前报集团环保处一并汇总并下发评比通报,每季度进行厂报公示平均评比结果。
第二章 考核办法
根据检查表每月进行打分,季度考评,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奖罚:
1.积分80分以下为“无泄漏清洁文明绿色工厂”不达标企业。对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
2.积分80~95分为“无泄漏清洁文明绿色工厂”合格企业。
3.积分95分以上为“无泄漏清洁文明绿色工厂”优秀企业。对公司主管生产副总奖励1000元,对口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奖励500元。
4.年终积分排名为前两名的,对相关部门人员奖励5000元。授予该公司“无泄漏清洁文明绿色工厂优秀企业”奖牌,并通报表扬。
季度评比考核由各公司自行落实。年终考核由集团公司落实。